江苏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江苏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党总支专兼职纪检委员及教师代表。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1.第一志愿考生:线下形式。

2.调剂考生:线下形式。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1.第一志愿考生: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27日。

注意:325日(星期三)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无需加试的考生请于326日(星期四)下午13:30前报到并参加专业课笔试。

复试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新实验楼八楼马克思主义学院。



复试流程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325

(星期三)

9:00-11:00

(要求考生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805

科学技术史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为科学技术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9:00-11:00)

14:00-16:00

(要求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科学技术史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为科技史论文写作;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14:00-16:00)

3月26日

(星期四)

14:00-17:00

(要求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


报到+笔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811、805室

①科学技术史专业考生笔试科目为船舶与蚕桑科技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考生笔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②考生需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依次进入考场。



3月27日

(星期五)

8:30-12:00

(要求考生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英语面试+专业综合面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812、805室



①面试内容包括英语面试(812)和专业综合面试(805);②考生需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依次进行面试。

14:00-18:30

(要求考生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2.调剂考生: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调剂系统及学院官网(网址:https://mkszy.just.edu.cn/)消息。

(三)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复试线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信息(网址:https://yjsb.just.edu.cn/2026/0318/c7124a371353/page.htm)。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对于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准考证;

3.往届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需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出具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国(境)外求学考生须提供其相应的国外成绩证明等证明材料;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非全日制或定向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应届生可提供毕业就业协议书)及江苏科技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需签字盖章);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要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建议、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3.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可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4.专业课考核(考试)(满分150分)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开展专业课考核(考试)。

复试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课笔试科目

参考书

备注

071200科学技术史

968船舶与蚕桑科技史

1、《船文化》席龙飞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年第1版。

2、《中国蚕业史》蒋猷龙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版。


考试时间180分钟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979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2版。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满分100分)

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专业代码、名称

加试科目一

加试科目一参考书目

加试科目二

加试科目二参考书目


071200

科学技术史


科学技术概论

《科学技术概论》,胡显章、曾国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科技史论文写作

《中国科技史研究方法》,陈久金、万辅彬主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第八版,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

(七)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一般专业(不含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的专业)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专业综合知识考核(100分)+专业课考核(考试)(150分)

2.复试总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八)复试不合格认定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

3.专业课考核(考试)低于9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九)破格复试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四、调剂

(一)调剂时间安排

1.自3月28日起,学校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分批次陆续发布各专业调剂缺额信息;

2.自4月8日起,正式启动调剂工作。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途径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方具备参加调剂资格:

(1)符合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拟调入专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4)关于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具体要求,可查阅学校后续公布的《江苏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及其相关要求》。

(5)若存在其他特殊规定的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参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三)调剂工作流程

阶段

内容

备注

调剂

调剂系统开通,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根据《学院调剂实施细则》遴选复试考生。

 详见学院后续公布的调剂细则

学院发复试通知,考生回复通知

1.考生应及时接受调剂系统中的复试通知;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复试

参照《江苏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学院复试细则相关要求进行。


录取

网上发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调剂过程结束。

考生应及时接受调剂系统中的拟录取通知

五、录取

(一)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构成,初试成绩(占比70%,复试成绩占比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含加分)X70%+复试总成绩X30%

(三)排序原则

1.按综合成绩在学院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内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

3.同一学院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的,又招收非全日制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5.申请“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考生,按复试成绩单独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四)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不予录取情况

1.复试内容不合格者(具体见本办法“复试内容”及“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相关条款)。

2.复试中出现考试作弊、违纪行为者。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者。

4.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者。

(六)其他规定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为保障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我校及各学院将通过官方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八、考风考纪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监察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科所在学院党委专兼职纪检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学院监督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低于5人。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监察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2287

学院监督申诉电话:0511-85602052

十、其他事项

1.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学校将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

5.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学校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学校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晓妹

联系电话:18965169041(8:00-12:00;14:00-18:00)

邮箱:hxmhxm888@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