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基本功,在学院形成教学研讨与教学交流的良好氛围,在总结过去会课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特制定本院会课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院专任教师。
二、会课安排
每位老师每学期1次本教研室内会课,每个教研室推荐至少1名老师在学院范围进行会课。
三、会课规程
1、每学期由教师本人将确定的会课课程名称、授课班级、授课时间、授课地点提交教研室主任。参加学院会课人选由教师本人申报和教研室内部推荐相结合。
2、尽量尊重教师的授课意愿,将会课安排在与全院教师上课时间冲突较小的时间内。
3、全体教师参加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
4、各教研室组织教研活动,认真评课,总结经验,相互交流。
5、根据教师上课的情况,评选出优质课获奖人选。
四、具体要求
1、教研室组织集体备课或会课前的说课活动,为会课做准备。
2、45岁以下教师必须参加每学期的学院会课。资深教师力争为青年教师上示范课。
3、教师必须服从大局,服从调整后的安排,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
4、会课期间,凡没有课的教师均应参加听课活动,做好考勤工作。
5、凡无故不参加会课或不服从安排的教师,其表现纳入年度考核的考核范围中。
6、每学期各教研室的全院会课须有新闻报道。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