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2021年下学期第三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及党支部集中学习

1118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进行了2021年下学期第三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及党支部集中学习会,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版)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之《革命精神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分别展开教职工政治学习和党支部学习。









在教职工政治学习阶段,徐明生主任首先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徐明生认为,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要深入理解并自觉展现教师的中坚力量,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各环节,体现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各方面,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努力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徐明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版)的出台背景、修订内容,重点解读领学了事关教师的相关法规法条。

随后周德宝老师和张金鹏老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如何践行育人初心,担当教育使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建设具有船舶、海洋、蚕桑特色的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等方面,从不同角度畅谈了集中学习的心得体会。

洪波院长进行了总结发言。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从政治性、人民性、方向性、系统性、实践性、科学性等方面着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对于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论述,洪波指出,关键是在“结合”上下功夫,要重点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育教学实际学,把握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加深学习理解,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版)的出台,也昭示着我们每一位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升法治意识,健全法治精神。

在党支部集中学习阶段,支部书记李西杰从“一个主题”“两个决议”“三个需要和要求”“四个历史时期”“五个历史意义”“十个历史经验”角度对《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精神进行了系统领学。从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精神的深刻阐释,以及对在新时代更好继承和发扬革命精神的重要指示角度,对《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之《革命精神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一文进行了系统领学。

随后,吴贻玉同志和查军同志结合自身实际,从教学与科研角度畅谈了学习体会。两位同志指出,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主题,加强对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课堂阐释与理论研究,尤其是对加强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等方面,努力做到理论精神进课堂,理论成果有创新。

洪波院长进行了总结发言。洪波指出,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党中央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郑重的历史性、战略性决策,体现了我们党重视和善于运用历史规律的高度政治自觉,体现了我们党牢记初心使命、继往开来的自信和担当。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全会上通过的决议,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用建党100周年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统一思想、培根铸魂。在思政课的教学与研究中,要用好百年党史资源,深刻领会革命精神,新时代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从理论研究高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充实课堂教学内容,在向史而新中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使命。(李西杰)